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略)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合同包一,将技术评分第二点(1.5P挂机空调额定制冷量评分)“额定制冷量≥(略)W,得3分; (略)W≤额定制冷量<(略)W,得2.4分; (略)W≤额定制冷量<(略)W,得1.8分; (略)W≤额定制冷量<(略)W,得1.2分; (略)W≤额定制冷量<(略)W,得0.6分; 额定制冷量<(略)W,不得分。 需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或国家能效网截图作为佐证,未提供的或提供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更正为“额定制冷量≥(略)W,得3分; (略)W≤额定制冷量<(略)W,得2.(略)分; (略)W≤额定制冷量<(略)W,得1.5分; (略)W≤额定制冷量<(略)W,得0.(略)分; 额定制冷量<(略)W,不得分。 需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或国家能效网截图作为佐证,未提供的或提供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2、本项目合同包一,将商务部分评分第7点(厂商服务评分)“投标空调品牌或厂商具备工程售后服务认证证书5A级得1分。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更正为“投标空调品牌或厂商具备工程或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5A级或5星级得1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