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1.项目实施保障(5分):(略)
现更正为
项目实施保障(8分):(略)
2.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以文件颁发日期为准),投标人服务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居住物业除外)获得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每有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略) 分。
更正为:
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以文件颁发日期为准),投标人服务的物业管理项目(居住物业除外)获得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每有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略) 分。
3.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服务开始日期为准),投标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含学生宿舍(公寓)管理服务,并包含保洁服务、工程维修、绿化养护、楼宇值班其中任意三项服务内容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
现更正为:
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服务开始日期为准),投标人服务的物业管理项目包含学生宿舍(公寓)管理服务,并包含保洁服务、工程维修、绿化养护、楼宇值班其中任意三项服务内容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投标人服务的物业管理项目包含学生宿舍(公寓)管理服务,并包含保洁服务、工程维修、绿化养护、楼宇值班其中任意二项服务内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投标人服务的物业管理项目包含学生宿舍(公寓)管理服务,并包含保洁服务、工程维修、绿化养护、楼宇值班其中任意一项服务内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9分。
[if !supportLists]4. [endif]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服务开始日期为准),投标人服务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非住宅类)同时包含保洁服务、工程维修、绿化服务内容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本项最高得6分。
现更正为:
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服务开始日期为准),投标人服务的物业管理项目(非住宅类)同时包含保洁服务、工程维修、绿化服务任意二项内容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投标人服务的物业管理项目(非住宅类)包含保洁服务、工程维修、绿化服务中任意一项内容的,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本项最高得6分。
5.投标人拟派团队人员中(项目经理除外)具有物业管理师证书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2分。删除
6.投标人拟派的维修人员中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拟派的维修人员具有低压电工证的得1分;拟派的维修人员具有电梯管理员证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现更正为:
投标人拟派的维修人员具有低压电工证的得1分;拟派的维修人员具有电梯管理员证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7.为强化高层楼体巡检工作效率,进一步维护校园安全,投标人能为本项目配备无人机并承诺:(略)
(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略)
现更正为:
为强化高层楼体巡检工作效率,进一步维护校园安全,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配备无人机:(略)
(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1.原招标文件中项目编号以招标公告中项目编号(JSZC-(略)-JZCG-G(略)-(略))为准。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现更正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