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的“三、各岗位人员具体工作内容、职责及服务标准”中“(五)维修主管和维修人员工作职责”第(略)项更正如下: “(略).宿舍内电力发生故障,及时处置,进行线路应急修复,恢复学生宿舍用电。当宿舍出现紧急情况,必要时协助校方总务处及时处理。其中可能发生的电力故障处理会涉及到高压电工作业,为了保证作业安全,故对维修主管及部分维修人员要求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同时要求维修主管具备相关职称证书,以确保其专业技术水平能够满足项目需求。” 2.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略)年7月(略)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略) (二)联系电话:(略)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人地址:(略) (三)采购人联系人:(略)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略)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略)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略)年7月(略)日 附件:(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略)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略) 单位公章:(略)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