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冷库(自有或租赁均可)具有温度校准报告,否则不得分,根据冷库(含冷冻库及冷藏库)容积进行评分:(略) 1、冷库容积≥(略)立方米,得(略)分; 2、(略)立方米≤冷库容积<(略)立方米,得(略)分; 3、(略)立方米≤冷库容积<(略)立方米,得(略)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多个冷库容积可累计。以上4项不累计得分,最高得(略)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自(略)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报告出具日期为准),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冷库温度校准报告扫描件。 2.若是自有冷库,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 ①冷库正门照片(至少1张); ②冷库内景照片(至少1张); ③冷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冷库安装合同或冷库转让合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体现冷库容积且委托方为投标人,若单位为平方米或其他单位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换算为立方米的证明材料。若合同无体现容积信息,可增加其他能体现冷库容积信息的材料,根据提供材料情况得分); 3.若是租赁冷库,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 ①冷库正门照片(至少1张); ②冷库内景照片(至少1张); ③冷库租赁合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体现冷库容积,若单位为平方米或其他单位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换算为立方米的证明材料。若合同无体现容积信息,可增加其他能体现冷库容积信息的材料,根据提供材料情况得分,租赁期限如未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需提供承诺函,承诺续期至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或承诺重新签订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租赁合同); ④提供近三个月内((略)年5-7月)任意一个月租金已缴纳的凭证【租金发票及银行转账(或收款、或付款)凭证】,发票需以投标人名称为抬头; 4.检验(检测)报告要求具有CMA或CNAS等标识的,若有材料证明相关检测事项不在实施该项检测的机构许可(认可)CMA或CNAS等资质范围或检测范围内的,该检验(检测)报告视为不符合要求,作不得分处理; 5.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