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增格式《报价明细(产品信息)表》。
二、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序号2“与合同签订、履行有关的要求”中“(一)报价要求”内容
原:(略)
1.本项目采用折扣率形式进行报价(如:(略)
2.投标人填报折扣率不得超过(略)%或为负数,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报价应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采购内容的价格体现,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包括货物设计、生产制造、包装、运输、搬运及二次搬运、配送、检测、保险、风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保期内质保服务与备用物件、利润、售后服务、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变更为:(一)报价要求(因系统“报价说明”模块录入字数存在限制,故在此处进行完整说明,请投标人以此为准)
1.本项目采用折扣率形式进行报价(如:(略)
2.投标人填报折扣率不得超过(略)%或为负数,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报价应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采购内容的价格体现,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包括货物设计、生产制造、包装、运输、搬运及二次搬运、配送、检测、保险、风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保期内质保服务与备用物件、利润、售后服务、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报价表》格式中的‘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等,填写核心产品‘硒鼓1’的信息,‘规格’处可填写产品型号。
5.本项目所有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均为工业,均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均不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均不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