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方负责清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及全校垃圾的外运,垃圾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厨余垃圾、日常生活垃圾、无主建筑垃圾、绿化垃圾(落叶、枯枝等)、设备设施外包装材料等。 2.投标方负责按照垃圾转运车辆操作规范每天分三时段(错峰),收集校园责任区域内的垃圾桶内、桶周及指定区域的垃圾,垃圾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厨余垃圾、日常生活垃圾,其中无主建筑垃圾、绿化垃圾、设备设施包装材料等清运至垃圾转运站做集中处理。 3.负责确保垃圾桶冲洗清洁无异味,生活垃圾装袋入桶。绿化垃圾(包含路面、建筑内、草坪、水域内等区域的落叶、树枝等)应封闭式规范化处理,运送到垃圾站,不得焚烧,随意倾倒。 4.垃圾桶、果皮箱内垃圾随时清理,保障垃圾桶、箱内垃圾不过夜,日产日清,及时将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清运做好密闭工作,做到不洒落。 5.垃圾桶及果皮箱外观无污渍、灰尘,无异味,每周彻底冲刷1次;垃圾站无污染,无异味,干净整洁。 6.负责定期检查校园责任区域内垃圾桶使用情况,如破损、漏液或缺盖,应及时更换或维修,分类垃圾桶标识不清晰应及时增补或更换。垃圾桶、果皮箱配置合理,无损坏,不得影响正常使用。 7.负责转运、外运的垃圾车应为封闭型自卸式垃圾车,清运过程中不应出现抛撒、扬尘、漏液等情况。生活垃圾及时入站,做好驾驶员做好车辆入站调度工作,保证转运站日产日清。 8.负责垃圾清运车辆日常清洗、消杀、检查等保养工作,注意油量变化随时加油;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确保车厢内车体干净整洁,无异味。 9.负责垃圾桶、果皮箱的消杀及站内通风工作,并做好记录。 (略).投标人承诺按招标人需求布置垃圾分类站,响应国家垃圾分类要求。 (略).按照市教委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分拣并按月记录汇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清运量,上报相关负责人员,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 (略).完成学校及市相关部门布置的与垃圾清运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