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2售后服务“1.5承诺无论质保期是否届满,如设备出现故障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给予技术支持(技术支持所涉及费用包含本次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或到达现场维修排除故障。质保期内供应商未按上述约定延迟服务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供应商独立承担。”
更正为:(略)
二、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2售后服务“▲2.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进口设备应提供国内授权总经销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设备制造商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少于招标文件要求),并承诺制造厂商(进口设备应提供国内授权总经销商)或其指定的四川省内的售后服务机构为本项目指派≥2人的售后服务人员(须明确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格式。(若本项目/包件不止单一设备,须提供所有设备制造商(进口设备应提供国内授权总经销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否则该项按不响应处理)(投标人需提供售后承诺书,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售后承诺书》)”
更正为:(略)
三、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2售后服务“▲3.所投核心设备制造商(进口设备应提供国内授权总经销商)在四川省内设立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设立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制造商(进口设备应提供国内授权总经销商)承诺函)或有授权委托的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三项内容满足一项即可)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更正为:(略)
四、原采购文件附件售后承诺书内容更正,详情请查看附件。
变更后的采购文件以一体化平台中推送的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