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所投产品绿肥种子须提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种子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检测报告为(略)年度种子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至少要有净度、发芽率、水分三项内容,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产地检疫合格证,且产地检疫合格证书上的品种制种产量不低于本次招标采购数量。
2、种子包装要求: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略)年第6号《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包装袋应标注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种子生产经营者信息,包括种子生产经营者名称、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注册地地址和联系方式;质量指标、净含量;检测日期和质量保证期;品种适宜种植区域、种植季节;检疫证明编号;信息代码;品种主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适应性;风险提示;咨询服务信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彩色包装袋图样且信息符合前述要求。
更正为:
1、供应商须提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须提供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紫云英种子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检测报告为(略)年度种子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至少要有净度、发芽率、水分三项内容,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产地检疫合格证,且产地检疫合格证书上的品种制种产量不低于本次招标采购数量。
1)投标人须承诺在印度豇豆种子交付时出具(略)年度种子质量检测报告和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2、种子包装要求:
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略)年第6号《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包装袋应标注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种子生产经营者信息,包括种子生产经营者名称、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注册地地址和联系方式;质量指标、净含量;检测日期和质量保证期;品种适宜种植区域、种植季节;品种主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适应性;风险提示;咨询服务信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彩色包装袋图样且信息符合前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