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五章 评标办法三、评分表商务部分环卫应急保障实力 | 投标人在其服务的项目中,参与过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环卫服务及保障,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略) | 投标人在其服务的项目中,参与过突发事件的环卫服务及保障(包含但不限于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环境污染等),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略) |
| 2 | 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三、评分表 商务部分 企业体系认证情况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下列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的认证范围包含与环卫服务相关的内容:(略)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下列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的认证范围包含与环卫服务相关的内容:(略) |
| 3 | 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三、评分表商务部分项目管理团队实力 | 1、项目负责人:(略) | 1、项目负责人:(略) |
| 4 | 第五章 评标办法三、评分表商务部分 供应商承诺(9分) | ①承诺不拖欠员工工资的得2分,未提供得0分。②承诺拟投入的所有人员均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得2分,未提供得0分。③员工保险:(略) | ①承诺不拖欠员工工资的得3分,未提供得0分。②承诺拟投入的所有人员均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得2分,未提供得0分。③员工保险:(略) |
| 5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三、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6.1 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略) 天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向采购人提出。不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都将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通知所有获得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纪要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若澄清或勘误的答复不引起采购文件响应条款的实质性改变,则不视为对采购文件的修改或更正。 | 6.1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略) |
| 6 | 开标时间 | (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略)开标室 | (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 (略)开标室 |
| 7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三、采购文件8.质疑及投诉受理 | 8.1 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存在质疑,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略)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交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函原件(电话咨询、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8.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略) | 8.1 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存在质疑,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交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函原件(电话咨询、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8.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略) |
| 8 | 第八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资格证明文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
| 9 | 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三、评分表 商务部分创城贡献 | 投标人提供的环卫服务对所服务地区创城具有积极贡献,参与环卫服务的县级以上城市在服务期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或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且在迎接检查工作中获得政府部门表彰的,每提供一项表彰荣誉得1分。本项满分为5分。【注:(略) | 投标人提供的环卫服务对所服务地区创城具有积极贡献,参与环卫服务过的城市在服务期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或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且在迎接检查工作中获得政府部门表彰的,每提供一项表彰荣誉得1分。本项满分为5分。【注:(略) |
| (略) | 第五章 评标办法三、评分表后附说明 | 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含**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含**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略) | 第八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 第三节 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一、投标函 | (招标编号:(略) | (项目编号:(略) |
| (略)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采购文件的澄清 |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之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系统向采购人提出。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略)日前, 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略)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