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更正内容:(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现更正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更正内容:(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标。
3.注册须知
3.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 (http:(略)
3.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略)
3.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
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
②信用中国”网站:(略)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略)
现更正为: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标。
2.注册须知
2.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 (http:(略)
2.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略)
2.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
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
②信用中国”网站:(略)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略)
3.更正内容:(略)
(九包至十六包)采购公告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现更正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4.更正内容:
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九包至十六包)采购公告中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标。
3.注册须知
3.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 (http:(略)
3.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略)
3.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
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
②信用中国”网站:(略)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略)
现更正为: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标。
2.注册须知
2.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 (http:(略)
2.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略)
2.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
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
②信用中国”网站:(略)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现更正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 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一至十六包)采购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
(略).2其他:(略)
现更正为:
(略).2其他:(略)
7.更正内容:(略)
初步评审:
| 评审环节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符合性审查 | 1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 2 |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
| 3 |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 4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5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6 | 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企业类型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的。 | 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企业类型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的。 |
| 7 | (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是否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是否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是否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相互混装; | (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是否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是否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是否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相互混装; |
现更正为:
| 评审环节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符合性审查 | 1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 2 |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
| 3 |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 4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5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6 | (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是否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是否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是否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相互混装; | (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是否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是否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是否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相互混装; |
8.更正内容:
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一至十六包)采购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详细评审:
| 评审环节 | 序号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商务标 | 1 | 类似业绩:(略) 注:(略) | 2 |
| 2 | 产品认证:(略) | 2 |
| 3 | 厂家授权:(略) | 3 |
| 4 | 产品检测报告:(略) | 2 |
| 5 | 售后服务方案:(略) | 6 |
| 技术标 | 1 | 技术响应:(略) 注:(略) | (略) |
| 2 | 供货、安装、调试方案:(略) | (略) |
| 3 | 项目实施方案:(略) | (略) |
| 4 | 培训方案:(略) | 5 |
现更正为:
| 评审环节 | 序号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商务标 | 1 | 类似业绩:(略) 注:(略) | 1 |
| 2 | 产品认证:(略) | 1 |
| 3 | 厂家授权:(略) | 3 |
| 4 | 产品检测报告:(略) | 2 |
| 5 | 售后服务方案:(略) | 3 |
| 技术标 | 1 | 技术响应:(略) 注:(略) | (略) |
| 2 | 供货、安装、调试方案:(略) | 6 |
| 3 | 项目实施方案:(略) | 6 |
| 4 | 培训方案:(略) | 3 |
9.更正内容:
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十包)医共体建设供应室项目设备采购文件中“第五章采购内容(十包)医共体建设供应室项目设备”
(详见十包交易文件)
现更正为:
(详见十包澄清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十包)医共体建设供应室项目设备)
- 金塔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一至十六包)采购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一、政策性支持”中“(略).1 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略)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略)
日 期:
备注: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如所投产品非投标商生产,声明函必须声明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企业类型,否则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
现更正为:
(略).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略)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略)
日 期:
备注:
如所投产品非投标商生产,声明函必须声明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企业类型,否则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