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农业科学院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基地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书”中“八、费用分割”增加如下要求: “8.本项目包含采购人创新基地通勤班车服务,服务期内涉及费用约为(略)元,包含在本项目报价内。”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第二阶段响应文件”的“附件1 报价分项一览表”变更,详见附件。 三、更正日期 (略)年8月(略)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略) (二)联系电话:(略)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人地址:(略) (三)采购人联系人:(略)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略)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略) 附件:(略)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略)年8月(略)日 附件:(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农业科学院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基地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略)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略) 单位公章:(略)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略) 附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