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略)
1、一、技术要求及参数“5 屈光度:(略)
2、一、技术要求及参数“(略) 多功能控制手柄:(略)
3、删除“二、助手镜部分,▲1.助手镜目镜具备可按压开关的锁控功能,(略)°旋转可调至对手镜位置”。
4、技术参数“二、助手镜部分 2、屈光度调节:(略)
5、删除“二、助手镜部分,▲5.广角目镜,屈光补偿+5D/-8D,眼杯高度可调;”
6、删除“二、助手镜部分,6.悬浮助手镜:(略)
7、删除技术参数“二、助手镜部分“▲7助手镜具有单独微调焦功能”。
8、技术参数:(略)
9、删除“四、机架部分,5 .内置原厂自动抽真空功能:(略)
采购包2:(略)
1、配件清单/配套的附属设备设施“3.6插入式目镜 2个”修改为“3.6目镜2个”。
2、删除配件清单/配套的附属设备设施“3.(略)抽真空系统 1套”
3、删除“2.4光源 2.4.1双照明系统,各自拥有独立的灯和控制电路,可相互切换”
(二)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采购包1评审标准
1、技术评审中,原 重要技术参数的评审“重要技术参数(标▲号)共4条,一条参数满足得4分,完全满足,得(略)分”
修改为“重要技术参数(标▲号)共2条,一条参数满足得4分,完全满足,得8分”
2、技术评审中,原“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共(略)条,按以下要求赋分:(略)
A:(略)
B:(略)
最低得0分,漏报技术条款视为不满足。”
修改为“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共(略)条,按以下要求赋分:(略)
A:(略)
B:(略)
最低得0分,漏报技术条款视为不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