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为:
采购包2:(略)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 ,其中:(略)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略).(略)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技术项(F2×A2)满分为(略).(略)分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技术响应情况 | (略).(略) | 是 | 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议:(略) |
| F2 产品检测报告1 | 3.(略) | 是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略)-(略)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1至1-2品目号,每个品目号选择一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
| F2 产品检测报告2 | 3.(略) | 是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略)-(略)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3至1-4品目号,每个品目号选择一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
| F2 产品检测报告3 | 3.(略) | 是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略)-(略)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5品目号选择两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
| F2 产品检测报告4 | 1.(略) | 是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略)-(略)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分(1-6品目号,选择一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1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
| F2 原材料的可靠性 | 3.(略) | 是 |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木质骨灰盒原材料符合GB/T(略)-(略)、GB/T(略)-(略)标准的检测报告的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
| F2 产品设计方案及文化元素 | 3.(略) | 否 | 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有产品的设计图纸及文化元素,由评委进行评分:(略) |
| F2 生产工艺 | 3.(略) | 否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由评委进行评分:(略) |
| F2 服务方案 | 3.(略) | 否 |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略) |
| F2 供货方案 | 2.(略) | 是 |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供货配有专用的配送车辆的得2分;需提供配送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 |
| F2 样品1 | 2.(略) | 否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是否符合:(略) |
| F2 样品2 | 2.(略) | 否 | 根据产品的表面处理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略) |
| F2 样品3 | 2.(略) | 否 | 根据产品的材质质量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略) |
| F2 样品4 | 2.(略) | 否 | 根据产品的工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略) |
商务项(F3×A3)满分为(略).(略)分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F3 业绩 | 3.(略) | 是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2份类似业绩完整证明材料的得0.5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釆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证明验收合格的证明或销售发票复印件,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注:(略) |
| F3 售后服务1 | 3.(略) | 否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计划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略) |
| F3 售后服务2 | 2.(略) | 是 | 投标人具有(略)售后服务免费拨打服务热线得2分,提供(略)售后服务热线号码,否则不得分。 |
| F3 售后服务3 | 3.(略) | 是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服务人员中每具有一名售后服务管理师的得1.5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该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F3 专利证书 | 3.(略) | 是 | 投标人具有木质骨灰盒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项次类别专利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现更正内容为:
采购包2:(略)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 ,其中:(略)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略).(略)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技术项(F2×A2)满分为(略).(略)分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技术响应情况 | (略).(略) | 是 | 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议:(略) |
| F2 产品检测报告1 | 3.(略) | 是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略)-(略)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1至1-2品目号,每个品目号选择一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
| F2 产品检测报告2 | 3.(略) | 是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略)-(略)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3至1-4品目号,每个品目号选择一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
| F2 产品检测报告3 | 3.(略) | 是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略)-(略)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5品目号选择两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
| F2 产品检测报告4 | 1.(略) | 是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略)-(略)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分(1-6品目号,选择一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1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
| F2 原材料的可靠性 | 3.(略) | 是 |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木质骨灰盒原材料符合GB/T(略)-(略)、GB/T(略)-(略)标准的检测报告的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
| F2 产品设计方案及文化元素 | 3.(略) | 否 | 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有产品的设计图纸及文化元素,由评委进行评分:(略) |
| F2 生产工艺 | 3.(略) | 否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由评委进行评分:(略) |
| F2 服务方案 | 3.(略) | 否 |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略) |
| F2 供货方案 | 2.(略) | 是 |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供货配有专用的配送车辆的得2分;需提供配送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 |
| F2 样品1 | 2.(略) | 否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是否符合:(略) |
| F2 样品2 | 2.(略) | 否 | 根据产品的表面处理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略) |
| F2 样品3 | 2.(略) | 否 | 根据产品的材质质量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略) |
| F2 样品4 | 2.(略) | 否 | 根据产品的工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略) |
商务项(F3×A3)满分为(略).(略)分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F3 业绩 | 3.(略) | 是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2份类似业绩完整证明材料的得0.5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釆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证明验收合格的证明或销售发票复印件,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注:(略) |
| F3 售后服务1 | 3.(略) | 否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计划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略) |
| F3 售后服务2 | 2.(略) | 是 | 投标人具有(略)售后服务免费拨打服务热线得2分,提供(略)售后服务热线号码,否则不得分。 |
| F3 售后服务3 | 3.(略) | 是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服务人员中每具有一名售后服务管理师的得1.5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该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F3 专利证书 | 3.(略) | 是 | 投标人具有木质骨灰盒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项次类别专利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