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二、投标报价的分计算
根据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别进行评分。
(1)投标人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且不低于修正值(B1)的得(略)分基础分,否则不得分;
(2)当投标人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每高0.1‰扣0.2分(计算公式为(略)-(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2×(略)),在基础分(略)分的基础上扣完(略)分为止。
当投标人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低0.1‰扣0.2分(计算公式为(略)-(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2×(略)),在基础分(略)分的基础上扣完(略)分为止。
注:(略)”修改为“二、投标报价的分计算
根据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别进行评分。
(1)投标人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且不低于修正值(B1)的得(略)分基础分,否则不得分;
(2)当投标人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每高0.1‰扣0.2分(计算公式为(略)-(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2×(略)),在基础分(略)分的基础上扣完(略)分为止。
当投标人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低0.1‰扣0.2分(计算公式为(略)-(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2×(略)),在基础分(略)分的基础上扣完(略)分为止。
注:(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含附件)或报名系统中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五、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