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技术项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技术响应情况1 | (略).(略) | 是 |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技术参数作出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带“★”符号的技术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出现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以每个序号项作为一个评审项(共计 (略)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5 分,评审项中任一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视为整个技术项负偏离予以扣分,满分(略)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评委将按照上述评分标准计算投标人的技术指标得分。 |
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技术响应情况1 | (略).(略) | 是 |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技术参数作出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带“★”符号的技术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出现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以每个序号项作为一个评审项(共计 (略)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略) 分,评审项中任一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视为整个技术项负偏离予以扣分,满分(略)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评委将按照上述评分标准计算投标人的技术指标得分。 |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技术项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技术服务响应2 | (略).(略) | 是 |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技术参数作出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带“▲”符号的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计7项),满分(略)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评委将按照上述评分标准计算投标人的技术指标得分。 |
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技术服务响应2 | 3.(略) | 是 |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技术参数作出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带“▲”符号的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计1项),满分3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评委将按照上述评分标准计算投标人的技术指标得分。 |
3、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展柜的材质要选择环保、防火、防盗、防腐蚀的材料,玻璃要采用高透明度、低反射率、防紫外线的玻璃。”更改为“展柜玻璃选用专业展柜6+6超白夹胶玻璃,所有夹胶玻璃在加工过程中保证无划痕、气泡、内含物、细小纹路和其它瑕疵等, 能阻隔(略)%的紫外线,具有防冲击、防碰撞、防爆、安全性高等特点。”。
4、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全彩显示屏(序号项(略))的第一点更改为:(略)
5、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全彩显示屏(序号项(略))的第二点更改为:(略)
6、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触控管理终端(含软件)(序号项(略))的第一点到第三点的“▲”符号取消及第一点的官网截图和检测报告取消。
7、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触控管理终端(含软件)(序号项(略))删除“系统冰点”,更改为:(略)
8、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电源管理终端(序号项(略))第一点到第三点的“▲”符号取消及第一点的官网截图和检测报告取消。
9、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电源管理终端(序号项(略))第7条删除“★”符号,内容更改为:(略)
(略)、本项目提供部分设计图,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