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专项活动办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市邮政快递业重点区域安检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中“具体要求”、“人员要求”变更如下:
二、具体要求
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合格的智能安检设备(至少5台),安检设备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检测精度,同时建立设备维护档案,记录每次维护和校准的情况,以便查询和管理。(智能安检设备参数详见附件A)。
2. 投入的安检员(至少(略)名)应持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颁发的邮件快件安检员培训结业证书上岗,确保具备专业的安检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识别各类禁寄物品和安全隐患。安检过程中,必须双人同时在场,共同操作安检机,相互监督,确保安检工作的严谨性和准确性,防止漏检、误检情况的发生。
3.投入安检辅助人员(至少5人)负责扫码、登记、搬运邮件快件等辅助工作。
4. 成交供应商应为其现场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安检区围栏装置、安检流程标识牌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监控服务、数据交换服务、网络服务、办公服务具体详见附件A。
三、人员要求
(一)项目经理(1人):
项目经理主要负责项目管理、对接协调、完成甲方要求的相关工作;具备专业设备维护能力,服务过程中对设备进行每日巡检、故障修复。
(二)安检人员(至少(略)人)
安检人员应着制服,规范携带防卫器材,规范佩带工号牌或规定的标志,保持良好形象,精神饱满,按照时间要求按时上下班完成采购人要求工作。能够准确识别各类禁寄物品和安全隐患。按照项目时间要求每日准时提供服务。
(三)安检辅助人员(至少5人)
安检辅助人员应着制服,规范佩带工号牌或规定的标志,保持良好形象,精神饱满,按照时间要求按时上下班完成采购人要求工作。负责扫码、登记、搬运邮件快件等辅助工作。
三、更正日期
(略)年8月(略)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略)
(二)联系电话:(略)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人地址:(略)
(三)采购人联系人:(略)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略)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略)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略)年8月(略)日
附件:(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市邮政快递业重点区域安检项目(项目编号:(略)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略)
单位公章:(略)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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