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第六章 评分标准 6.1.3评分 技术分 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供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操作流程、实施办法、响应时间、人员培训计划、执行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 ①提供的维修服务方案完善、合理可行、满足或优于项目需求,对服务具体需求的理解清晰、明确、具体,服务组织措施科学合理且针对性强的,得4-5分; ②提供的维修服务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满足项目需求,对维保服务具体需求的理解较清晰、明确,服务组织措施合理,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2-3分; ③提供的维修服务方案有部分缺漏,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对维保服务具体需求的理解不够明确,服务组织措施基本合理,针对性欠缺的,得1分; ④提供的维修服务方案缺漏严重,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对维保服务具体需求的理解错误,服务组织措施有严重错误的或者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供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操作流程、实施办法、响应时间、人员培训计划、执行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 ①提供的服务方案完善、合理可行、满足或优于项目需求,对服务具体需求的理解清晰、明确、具体,服务组织措施科学合理且针对性强的,得4-5分; ②提供的服务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满足项目需求,对服务具体需求的理解较清晰、明确,服务组织措施合理,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2-3分; ③提供的服务方案有部分缺漏,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对服务具体需求的理解不够明确,服务组织措施基本合理,针对性欠缺的,得1分; ④提供的服务方案缺漏严重,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对服务具体需求的理解错误,服务组织措施有严重错误的或者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