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略)年8月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略)年8月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略)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供**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更正为:(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略)年8月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略)年8月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略)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供**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原采购文件合同条款:(略)(略)年9月日至(略)年8月 日止。
更正为:(略)(略)年9月日至(略)年8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乙方圆满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甲乙双方诚信、良好合作、并通过家长及学生代表评价后且合同条款价款无调整的基础上,甲方可与乙方再续签不超过一年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