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铜陵市邮件处理中心工艺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铜陵市邮件处理中心工艺设备租赁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铜陵市邮件处理中心工艺设备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
ZYT-(略)-(略)
3.项目概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铜陵市邮件处理中心工艺设备租赁,采购预算为(略).(略)万元(5年)(人民币,含税)。
4.招标内容
4.1 采购内容:(略)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2 项目地点:(略)
4.3 合同有效期为:(略)
4.4 质量要求:(略)
4.5 技术标准和要求:(略)
注:(略)
(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2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5.3 投标人须具有 (略)年至今在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的至少一个(略)万以上同类业绩(所提供的分拣设备合同需同时包含分拣机和摆轮,缺少任一项为无效业绩),并提供该项目初验完成证明材料。
5.4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5.5 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以不含税报价为准)。
5.6 供货期:(略)
5.7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5.9 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时未与他人围标串标,如存在围标串标,自愿接受取消安徽邮政所有招标采购项目投标资格等所有处罚。
5.(略)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注:(略)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 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略)
流程:(略)
6.2 获取招标文件
6.2.1 获取文件流程:(略)
6.2.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6.2.3 招标文件费用:(略)
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转账事由”填写“AYLB标书费”。支付完成后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上传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凭证。
户 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注意事项:(略)
注:(略)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文件费用支付的,请及时登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登记申领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登记申领的,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联系。
(3)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默认开具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开具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略)
7.2 递交及解密地点:(略)
7.3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略)
7.4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略)
8.开标
8.1 开标形式:(略)
8.2 开标时间:(略)
8.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略)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