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人才发展中心监督控制管理平台V1.0及法治应用V1.1推广实施项目(招标编号:(略)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编号:(略)
各投标单位:
现我公司对“南网人才发展中心监督控制管理平台V1.0及法治应用V1.1推广实施项目”要求发出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略)页第5条“项目团队人员”第2点“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或项目经理)参与1个,得2分”,修改为“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或项目经理)参与开发实施类项目,参与1个,得2分”。
2.招标文件第(略)页第8条“开发要求”第2点“满足技术规范书的所有功能要求,得基础分9分,每有一项功能在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基础上可进一步拓展或优化的,加1分,本项累计不超过6分。本项满分(略)分。须提供操作界面的原型截图或功能截图等类似材料予以佐证。”,修改为:
“满足技术规范书实施内容章节的所有要求,得基础分 7 分。横向比较各投标人对实施方案描述的清晰度、合理性、可操作性、完善性,对其描述进行评价,对其描述进行评价,满分8分。
1)实施方案思路清晰,服务方案合理,项目实施内容及进度描述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管理体系完善,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或有突出特点的得 6-8 分;
2)实施方案思路较为清晰,实施方案较为合理,可操作性一般,有较详细项目保证,针对项目有较具体实施方案得 3-5 分;
3)实施方案思路不清晰,实施方案合理性较差,可操作性较差,响应但无具体组织管理描述、无详细服务计划得 1-2 分。
其余情况不得分。”
3.截标/开标时间延至(略)/(略)/(略):(略)
其他内容不变。
请投标人登录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对本次澄清/修改进行确认。
2、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