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庐阳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5家财务审计服务单位(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人员业绩”、“供应商业绩”和“业务质量”中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或上市公司”是否包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具体范围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的提问。
答:(略)
2、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人员业绩”中是否必须在合同或报告中明确出现“项目主审”或“项目负责人”字样方可被认可。根据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相关行业监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均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批准方可对外出具,要求应由项目负责人或主审在落款处签名并盖章,审计报告制式模板仅在落款处体现签字注册会计师,报告落款签字注册会计师即为该审计项目的负责人或主审。因此,提供经备案的报告,是否可认定签字注册会计师即为“项目负责人”的提问。
答:(略)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