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要求:(略) 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略) 备注: ①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略) 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③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含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且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结果公示(公告)的网页截图】、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且一致;如项目经理变更,须提供变更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项目经理为准】。 3人员要求:(略) 4财务要求:(略)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5.2其他信誉要求:(略)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1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6.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6.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6.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特别提醒:(略) 7其他要求 7.1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7.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7.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略)〕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7.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略) 号)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