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八都镇溪坪区块区间道路二期建设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龙泉市八都镇溪坪区块区间道路二期建设工程(招标序号:(略)
1.投标保证金以2.0系统里的金额:壹拾陆万元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略)壹拾伍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略)万元。);现修改为:(略)壹拾陆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略)万元。)。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差异之处,以本公告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7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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