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评分内容作了部分修改,详见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中“三、评审程序”的“3.详细评审”采购包1商务部分内容:
| 投标人荣誉情况(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承担相应工作任务的成员方提供) (2.0分) | 1、自(略)年以来获得的获得国家机关或受国家机关委托的机构颁发的与数据治理相关的荣誉情况,每个0.5分,最高得1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取一次分值,不得重复计算。 2、自(略)年以来获得的家机关或受国家机关委托机构的颁发能源信息化领域相关的荣誉情况,每个0.5分,最高得1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取一次分值,不得重复计算。 注:(略) |
| 投标人技术能力(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承担相应工作任务的成员方提供) (6.0分) | 投标人具有数据治理或能源信息化领域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软著、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形式),每具备一个自主知识产权得1分,本项最高6分。 注:(略) |
更正为:
| 投标人荣誉情况(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承担相应工作任务的成员方提供) (2.0分) | 1、自(略)年以来获得的国家机关或受国家机关委托机构颁发的信息化领域相关的荣誉情况,每个0.5分,最高得2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取一次分值,不得重复计算。 注:(略) |
| 投标人技术能力(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承担相应工作任务的成员方提供) (6.0分) | 投标人具有信息化领域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软著、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形式),每具备一个自主知识产权得1分,本项最高6分。 注:(略) |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中“三、评审程序”的“3.详细评审”采购包2技术部分内容:
| 服务工具 ((略).0分) | 为保障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服务工具:(略) |
更正为:
| 服务工具 ((略).0分) | 为保障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服务工具:(略)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提醒:(略)
远程开标提醒: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开标/唱价会,留意并进入云平台“开标大厅”右侧的“开标消息”栏目。
(3)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
(5)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