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采购文件采购包1和采购包2的“采购需求”中:
| 6 | 不按要求(品牌、品种、规格)供货 | 不按订单要求供货1次但能与采购人及时沟通且补送的扣2分。不按订单要求供货第2次但能与采购人及时沟通且补送的扣3分,不按订单要求供货3次及以上或沟通不及时的得扣5分/次。 若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送货时,1次不能按订单要求补送的扣2分。第2次不能按订单要求补送的扣3分,不按订单要求补送3次及以上的扣5分。 | |
更正为:
| 6 | 不按要求(品牌、品种、规格)供货 | 不按订单要求供货1次但能与采购人及时沟通且补送的扣2分。不按订单要求供货第2次但能与采购人及时沟通且补送的扣3分,不按订单要求供货3次及以上或沟通不及时的扣5分/次。 若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送货时,1次不能按订单要求补送的扣2分。第2次不能按订单要求补送的扣3分,不按订单要求补送3次及以上的扣5分。 | |
(二)原采购文件采购包1和采购包2的“采购需求”中:
| 8 | 联系制度(在供货过程中发生问题时,根据中标人管理层与采购人联系的积极性与问题处理结果进行考核) | 在签订合同后反悔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1次扣5分,第2次扣8分,达3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服务资格而无需向中标人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按项目采购合同违约责任第1条处理。 | |
| 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意见不予理会或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回复的,每次扣(略)分。 未按采购人提出的整改要求去执行,或整改不能满足采购人的供货需求的,沟通后仍然不能完成任务的,每次扣(略)分。 | |
|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每次扣5分。 | |
| 要求每月进行对账的,由于中标人原因每推迟一次扣5分。 | |
| 中标人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联系的,每次扣5分。 | |
更正为:
| 8 | 联系制度(在供货过程中发生问题时,根据中标人管理层与采购人联系的积极性与问题处理结果进行考核) | 在签订合同后反悔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第1次扣5分,第2次扣8分,达3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服务资格而无需向中标人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按项目采购合同违约责任第1条处理。 | |
| 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意见不予理会或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回复的,每次扣(略)分。 未按采购人提出的整改要求去执行,或整改不能满足采购人的供货需求的,沟通后仍然不能完成任务的,每次扣(略)分。 | |
|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每次扣5分。 | |
| 要求每月进行对账的,由于中标人原因每推迟一次扣5分。 | |
| 中标人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联系的,每次扣5分。 | |
(三)原采购文件采购包1和采购包2的“采购需求”中:
“2.年度考核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中标人每服务满(略)个月则汇总(略)个月的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并计算平均得分,平均得分(略)分(不含)以下视为年度考核不通过,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服务资格,该中标人余下份额平均分摊交给通过季度考核的单位完成,采购人与通过季度考核的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备注:(略)
”
更正为:
“2.年度考核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中标人每服务满(略)个月则汇总(略)个月的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并计算平均得分,平均得分(略)分(不含)以下视为年度考核不通过,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服务资格,该中标人余下份额平均分摊交给通过年度考核的单位完成,采购人与通过年度考核的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备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