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生态影响 与原环评报告相比,高台水库工程变更主要特性指标(正常蓄水位、死水位、枢纽工程总体布置)均及工程运行方式均未发生变化,工程对陆生生态、环境敏感区等方面的影响性质、范围、程度基本维持原环评报告的结论。工程实施阶段取消了移民搬迁后靠安置,全部在高台集镇进行安置,移民安置不利环境影响较环评阶段减小,本次不再对其影响进行预测评价。 (1)水文情势影响 高台水库建成后,至规划水平年高台水库(变更)工程供水量(略)万m3/a,相应产生退水总量(略).(略)万m3,改善了水文情势。采用Tennant法、最小月平均径流法、R2-Cross法,结合《贵州省开展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修复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黔环通〔(略)〕(略)号)要求,综合确定高台水库(变更)坝址年内生态流量要求为:(略)3/s,本工程建成营运后对坝址下游的水文情势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2)水环境 高台水库工程施工期废污水主要是基坑废水、砂石加工系统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在水源枢纽区,正常情况下,施工期污废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地表水质没有影响;事故排放情况下,砂石加工系统、机修废水等对陶泥河水体水质有较大的影响;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作农灌或枢纽区洒水降尘,禁止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体水质产生影响。在灌输水管线区,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产生量很小,经沉淀后回用不会外环境产生影响;施工营地设置旱厕收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用作农业施肥或林业灌溉,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由于本工程评价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Ⅲ类水域标准,废污水经处理后优先综合利用、其余废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标准排放。 (3)生态环境 据《报告书》预测,高台水库工程建设对评价区陆生植被生态系统整体稳定性、完整性以及生物多样性总体影响程度较小,自然生态系统基本可以承受。施工建设对动物的影响是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不会造成物种的灭绝和生态链的断裂。 (4)废气和噪声 根据《报告书》预测,施工爆破及燃油废气对施工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主要影响源为道路施工及运行过程中的粉尘等,枢纽工程施工期间,主要敏感点将受道路扬尘的影响,需采取进一步降尘措施。 工程噪声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公路运输噪声和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噪声,工程施工期间,主要敏感点将受施工及爆破噪声的影响,需采取降噪措施。 (5)环境敏感区 高台水库工程涉及贵州湄潭百面水省级自然保护区,高台水库工程水库淹没区淹没贵州湄潭百面水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略).(略)hm2,不涉及保护区的缓冲区和核心区;高台水库工程挡水建筑物右岸部分位于保护区实验区内,占保护区实验区的面积约0.(略)hm2;本工程灌区及输水管线区均位于保护区范围外;除必要的临时道路外,料场、渣场、砂石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施工营地和综合加工系统等设施均位于保护区外。(略)年9月,贵州省林业局以《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在湄潭百面水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湄潭县高台水库项目的函》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