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略)分,标注“▲”的参数为重点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略)分(重点参数须提供检测报告);其他未标记“▲”和“★”的一般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略)分,扣完为止。 如投标人对某一项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划分框为准)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计算扣分。 (二)评分依据: 1.标注“▲”的参数需提供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有任意一项要求不满足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检测报告,对应的“▲”参数视为负偏离。投标人需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未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则该项技术指标按负偏离处理。检测报告需原件备查。 ①检测报告出具单位需同时具有CMA及CNAS资质,投标人出具的检测报告需带有CMA及CNAS标识; ②每项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份检测报告作为佐证(即每项货物的“▲”参数须在同一份检测报告中出现),提供多份检测报告视为无效证明材料,该项货物涉及的“▲”参数均视为负偏离; ③检测报告委托检测人须为投标人或货物生产商; ④检测报告发布日期或签发日期须是(略)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 ⑤投标人需提供检测报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或检测报告随附二维码扫描结果查询截图或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方网站查询截图,若检测报告在以上渠道均无法查询,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该报告的真实性情况说明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 ⑥投标人需出具检测报告不超出委托机构检测范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其他未标记“▲”和“★”的一般参数,以投标人在《技术规格偏离表》响应情况为准。 3.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视为负偏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