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内容:(略)
现调整为:(略)
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
(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略)%;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
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二)更正内容:(略)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无违约行为的,乙方凭验收合格单、相关竣工材料、增值税发票等申请办理付款手续,甲方审核后付合同金额(略)%,余款(略)%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现调整为:(略)
(三)更正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