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心、一基地”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
第二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2.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变更信息
1.变更事项:(略)
2.更正内容:
2.1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中的以下内容: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提供)。
(3)供应商应当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项目授权书(原件查验)
变更为: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提供)。
2.2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三)、重要技术指标:(略)
▲1、电梯轿壁、轿门,依据GB/T(略)-(略),试验(略)小时后,保护等级≥9级。(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复印件)
▲2、制造商光幕采用原厂同品牌。技术要求如下:(略)
▲3、低噪音风机通风
▲4、电梯制造商永磁同步门机传动方式为同步齿形带,连接方式为间接机械连接;
变更为:
▲1、电梯主机、控制柜、门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要求原厂原品牌(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2、低噪音风机通风
3.变更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变更(补遗)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内容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站下载更正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此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