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删除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的技术部分评分“7.污染防治措施”。
2.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的技术部分评分: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略).项目负责人 | 3.(略) | 是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农学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农学专业的中级职称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注:(略) |
(略).技术负责人 | 3.(略) | 是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满分3分。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注:(略) |
(略).项目团队成员 | 3.(略) | 是 | 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环境保护中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0.5分;具有环境保护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项目团队成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注:(略) |
现更正为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略).项目负责人 | 3.(略) | 是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或土壤或资环类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农业或土壤或资环类专业的中级职称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注:(略) |
(略).技术负责人 | 3.(略) | 是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农业或土壤或资环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满分3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注:(略) |
(略).项目团队成员 | 3.(略) | 是 | 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农业或土壤或资环类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0.5分;具有农业或土壤或资环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项目团队成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注:(略) |
3.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的商务部分评分: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综合实力1 | 3.(略) | 是 | 供应商承担或参与过重金属污染土壤安全利用或者化肥减量技术研究和应用的得3分。满分3分。须提供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及其官网的公示截图(注明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现更正为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综合实力1 | 3.(略) | 是 | 供应商承担或参与过耕地安全利用或者化肥减量技术研究和应用的得3分。满分3分。须提供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及其官网的公示截图(注明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4.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的商务部分评分增加以下条款: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业绩 | 3.(略) | 是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略)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化肥减量增效或科学施肥增效项目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业绩情况进行评分:(略) |
5.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的原技术部分总分值“ 满分为(略)分”现更正为“ 满分为(略)分”;原商务部分总分值“ 满分为(略)分”现更正为“ 满分为(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