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略)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略)
1、本项目技术评分项1-(略)项、1-(略)项、1-(略)项、1-(略)项进行更正,更正后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三年一签。如年度考核不达标,则合同自动终止。”条款修改为“本项目预估服务期为(略)个月,其中服务期起算点及服务费用的计取,均以服务实际履行起始日为准。若依据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的年度考核结果未达标,本合同即行自动终止,终止时间自考核结果确定之日起算。”。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1.3服务范围及内容”中,(1)本招标文件项下用电、照明系统维护服务(服务范围:(略)
前述各项服务的服务期起算点及服务费用计取,最终均以服务实际履行起始日为准。
4、因系统无法修改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略).(略)元”修改为“(略).(略) 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5、投标人需按本公告附件2要求进行分项报价,并在投标客户端系统中上传。未按要求提交完整的分项报价内容的视为无效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下载
更正公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