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财务状况报告:(略)
(4)税收缴纳证明:(略)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略)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略)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略))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