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以竹代塑”共富产业园项目监理工程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庆元县“以竹代塑”共富产业园项目监理工程作如下补充修改:
一、本项目以审定的招标控制价(略)万元作为计费基数,监理服务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略)版)标准计取,不考虑工程复杂系数,标准取费为(略).(略)万元,下浮(略)%作为最高限价,下浮(略)%作为风险控制价,监理费服务费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标准取费的(略)%-(略)%,即评标基准价范围为人民币(略).(略)万元-(略).(略)万元。
二、招标文件第二页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明确为:(略)
三、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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