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略)
2、原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第三点评审程序中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略)]2号),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略)〕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万元的,从其规定) |
现更正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自拟)。 |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略)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略)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略)分钟,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广东均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