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东部张峰供水乡镇配套管网提升工程招标二次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略) 一、内容 我单位于(略)-(略)-(略) (略):(略) 需变更的内容为: 第5章工程量清单 5.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的现场施工条件,参照以下要求进行编制: (1)《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略)); (2)《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海委部分)》((略)); (3)《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略)](略)号) (4)《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办水总[(略)](略)号);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略)](略)号); (6)不足部分参照其他定额及已有工程情况确定。 (7)其他相关资料。 现变更为: 第5章工程量清单 5.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的现场施工条件,参照以下要求进行编制: (1)建筑工程执行[(略)]《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略)]《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2)水利部文件水总[(略)](略)号文“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利工程系列定额的通知”; (3)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晋水办规计便[(略)]1号“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利工程系列定额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4)不足部分参照其他定额及已有工程情况确定。 (5)其他相关资料。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平台网站:(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