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 :(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项目序列号 :(略)
首次公告日期 :(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略)
更正内容 :(略)
更正日期 :(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方 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