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富屯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邵武段一期晒口溪轮胎厂右岸防洪堤施工异议回复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就“闽江富屯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邵武段一期晒口溪轮胎厂右岸防洪堤”招标文件内容异议回复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异议回复
1.麻烦提供预算软件版
回复:(略)
2.请问有何依据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回复:(略)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修改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http:(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中:(略)
3.招标文件第(略)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的安全员专业,原文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包含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核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现修改为:(略)
4.招标文件第(略)-(略)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中“(3)其他”中“2.其他按现行最新文件执行”,此句予以删除。
5.招标文件第 (略)-(略)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略))其他”中“6”原文为“6、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须按现行的编制依据和取费标准编制投标报价(本招标预算中水利工程信息价依据福州万照软件公司提供的预算软件中的信息价——南平邵武(略)年第6期执行);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按照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颁布《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等造价文件的通知(闽水建设【(略)】2号)编制报价文件。本项目最高控制价:(略)
6.招标文件第(略)页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1.4.3原文“工期:(略)
7.招标文件第(略)页“(略).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原文为“在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含预付款)累计至(略)万元时,分三次等额扣回。若当期应支付的进度款不足以抵扣当期应扣回预付款时,当期不支付进度款,抵扣后剩余的金额顺延至下期扣回,直至能抵扣应扣回的预付款”。现修改为“在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含预付款)累计至(略)万元时,分三次等额扣回。若当期应支付的进度款不足以抵扣当期应扣回预付款时,当期不支付进度款,抵扣后剩余的金额顺延至下期扣回,直至能抵扣应扣回的预付款”。
8.原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略)~(略)-(略))”,均改为“《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略).1~(略).4—(略))”。
9.原附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有差错,以本次重新发布的为准。
三、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9月(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