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评标信息-认证情况 | 权重-(略)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具有以下认证证书: 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④设施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⑤服务质量达标测评认证证书; ⑥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认证; ⑦有害生物防制服务专业能力评价证书; 每提供一个有效的证书得1.5分,最高得(略)分。 (二)评审依据: 1.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略)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书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权重-9 (一)评审内容: 1.投标人具有: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证书要求认证范围为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每具备一项认证得3分,以上合计得分,最高得9分。 (二)评分依据: 1.以上认证需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书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2 | 评标信息-获奖情况 | 权重-5 (一)评分内容: 自(略)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颁发日期为准): ①获得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管理类优秀(或示范或标杆)项目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②获得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先进单位”荣誉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以上两项累计最高得5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牌匾照片或其他获奖证明材料;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权重-5 (一)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人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获得过区级或以上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相关的荣誉得5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提供获奖(荣誉)证书或官方网站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3 | 评标信息-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权重-5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以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1)客户反馈信息管理相关; (2)服务派工管理相关。 每提供一项得1分(上述证书软件名称文字表述不要求完全一致,意思涵盖即可),本项累计最高得5分。 (二)评分依据: 1.软著证书需同时提供有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网址:(略) 2.如为租赁,需提供购买或租赁的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须为出售/出租方)和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 3.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 评分因素变更为:(略) 权重-6 (一)评审内容: 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软件情况: 1.投标人提供具有以下功能的系统截图(功能相似即可,文字描述可不完全一致): (1)客户反馈信息管理相关; (2)服务派工管理相关。 每提供任意一类系统截图得3分,每类截图只计一次分,提供多个同一类系统截图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信息化系统为自有的,提供信息化系统开发服务合同证明及以上功能的系统截图(功能相似即可,文字描述可不完全一致)作为得分依据。 2.提供信息化系统为租赁的或授权使用的,提供信息化系统租赁使用合同或相关授权证明或服务合同证明及以上功能的系统截图(功能相似即可,文字描述可不完全一致)作为得分依据。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