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为: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和【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证书,并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略)年(略)月(略)日建市((略))(略)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上述资质,则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和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现更正为:(略)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略)年(略)月(略)日建市((略))(略)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上述资质,则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