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评标方法和标准7.2评标标准技术项1-(略)项描述内容
更正为:(略)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评标方法和标准7.2评标标准技术项1-(略)项描述内容
更正为:(略)
3、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评标方法和标准7.2评标标准技术项1-(略)项描述内容
更正为:(略)
4、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评标方法和标准7.2评标标准技术项1-(略)项描述内容
更正为:(略)
5、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2.5人员要求
更正为:
“2.5.人员要求
2.5.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1人,具备档案电子化类项目同类岗位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档案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政府档案局(馆)等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学会颁发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2.5.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负责人(正、副各1人),具备档案电子化类项目同类岗位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档案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政府档案局(馆)等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学会颁发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2.5.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档案电子化类项目同类岗位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档案馆员及以上职称,政府档案局(馆)等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学会颁发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2.5.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安全保密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政府档案局(馆)等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学会颁发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2.5.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派驻人员不少于8人,具备档案电子化类项目同类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其中应具备档案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人员。数量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