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接采购人通知,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伊汐赛尔科学仪器有限公司递补成为本项目中标人。(一)中标(成交)信息中标人名称:(略)中标人地址:(略)中标(成交)金额:(略)(二)主要标的信息: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暂定数量(件/套)单价1▲现场执法记录仪警翼DSJ-JLYX7A1(略)台(略)元2▲数据传输站警翼ZCS-JLYW66个(略)元(三)评审专家名单朱方洲,胡青松,彭朝仓,张鹤洲,唐宏宇(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2.金额:(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更正日期:(略)三、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略)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略)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项资产购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一)中标(成交)信息中标人名称:(略)中标人地址:(略)中标(成交)金额:(略)(二)主要标的信息: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暂定数量(件/套)单价1▲现场执法记录仪警翼DSJ-JLYX7A1(略)台(略)元2▲数据传输站警翼ZCS-JLYW66个(略)元(三)评审专家名单朱方洲,胡青松,彭朝仓,张鹤洲,唐宏宇(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2.金额:(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更正日期:(略)三、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略)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略)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项资产购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二)主要标的信息: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暂定数量(件/套)单价1▲现场执法记录仪警翼DSJ-JLYX7A1(略)台(略)元2▲数据传输站警翼ZCS-JLYW66个(略)元(三)评审专家名单朱方洲,胡青松,彭朝仓,张鹤洲,唐宏宇(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2.金额:(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更正日期:(略)三、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略)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略)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项资产购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暂定数量(件/套)
单价
1
▲现场执法记录仪
警翼
DSJ-JLYX7A1
(略)台
(略)元
2
▲数据传输站
ZCS-JLYW6
6个
(三)评审专家名单朱方洲,胡青松,彭朝仓,张鹤洲,唐宏宇(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2.金额:(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更正日期:(略)三、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略)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略)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项资产购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朱方洲,胡青松,彭朝仓,张鹤洲,唐宏宇(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2.金额:(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更正日期:(略)三、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略)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略)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项资产购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2.金额:(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更正日期:(略)三、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略)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略)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项资产购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2.金额:(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更正日期:(略)三、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略)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略)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项资产购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2.金额:(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更正日期:(略)三、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略)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略)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项资产购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更正日期:(略)三、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略)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略)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项资产购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略)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略)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项资产购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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