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略)项“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略)〕(略) 号)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略)〕(略) 号)的精神,《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略)〕(略) 号)及《黔西南州政府 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州财采〔(略)〕2 号)的通知,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 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等。注:(略)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略)〕 (略) 号) 及财政部印发通 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 (略)〕(略) 号) 相关规定,投标单位被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对小微型企业投标价给予 (略)% 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企业等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即:(略) |
| 2 | 第六章 评审方法、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中报价分评审内容 | 价格分统一采用基准价法计算 ,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 ,取所有有效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各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略) | 价格分统一采用基准价法计算 ,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 ,取所有有效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各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