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相关内容有调整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的附件1为准。
2.因“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相关内容调整,现招标文件“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中技术部分评审相关内容调整为:
2 | 技术部分((略)%) | (略)分 | 1.起评分 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略)分。 2.扣分条款 2.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标注“★”号指标项(共计(略)条)】,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0.8分,扣完为止。 2.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技术指标【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共计(略)条)】,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0.(略)分,扣完为止。 | 1.本部分对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四、项目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的条款进行评审。偏离条数的界定为:(略) 2. 本部分对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四、项目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的条款中列明需提供资料证明的部分技术参数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够清楚明了的,视为未响应;若投标应答和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一致,以证明资料为准。 |
3.招标文件“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商务部分-业绩“提供投标产品自(略)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的,类似(或同型号)产品销售业绩情况,每提供1个销售案例得2分,最高得4分”调整为“提供投标产品自(略)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智能门控或门禁系统(至少包含人脸识别功能)销售业绩情况,每提供1个销售案例得2分,最高得4分”。
4.因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相关内容调整,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相应调整为:(略)
5.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四、付款方式调整为:
“1.合同签订完成,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合同总额(略)%的履约保证金且完成设备功能性验证测试(功能性验证测试内容详本付款“注”的规定),如中标人拒绝进行功能性验证测试或未通过测试的,采购人将其视为虚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我校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满足以上条件后支付(略)%的货款;货物到货、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略)%货款;按照合同约定自验收合格满1年且无遗留质量问题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须出具等额合规发票进行结算。如中标人不配合完成对账结算或未开具等额合规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注:(略)
(1)校园二维码及NFC平台:(略)
(2)一卡通平台对接:(略)
(3)消防平台对接:(略)
(4)功能性验证测试由中标候选人准备所需测试的相关系统及设备。”。
6.本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以“CQU-HQ-HW-(略)-(略)”为准。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以本次公告发布的“.CQCF”软件版本为准,重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