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关于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工作的通知》(湛老龄办〔(略)〕2号)和《关于做好(略)年湛江市“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湛老龄委函〔(略)〕1号)精神,加快推进(略)年遂溪县“银龄安康”工作。
遂溪县户籍(略)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是由政府统一出资,为本县户籍(略)周岁以上老年人向中标人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重点解决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支出补偿。
采购包1((略)年遂溪县户籍(略)周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保险生效期以保单为准,保险期限为1年 |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点的地点 |
| 付款方式 | 1期:(略)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 验收要求 | 1期:(略) |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 其他 | 其他,一、保险方式及保险期限 1.本项目为遂溪县民政局以团体投保无清单的方式向中标人投保本保险,遂溪县民政局按规定一次性付清保费,中标人出具保险合同。 2.中标人根据遂溪县民政局通过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供的本县(略)年(略)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略)周岁以上参保人数(全县共(略)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计算保险费用,在保险期间如有符合承保条件的人员增加(或减少),保险费用不变。符合承保条件的增加人员,均属被保险人。 3、计算公式:(略)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 1 | 人寿保险服务 | (略)年遂溪县户籍(略)周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采购项目 | 项 | 1.(略) | 1,(略),(略).(略) | 1,(略),(略).(略) | 金融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略)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即意外伤害,可得到相应保险保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略)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以及本合同项下备案条款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因以下原因导致保险事故,中标人依约定按下列规定,给付对应责任保险金: | 保障项目 | 保障金额 | 保险费 | 保障对象 | 保障范围 | | 意外伤害身故(伤残) | (略)元 | (略)元/人/年 | (略)年遂溪县户籍(略)周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采购项目 |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 | 意外住院津贴 | (略)元/天,全年限(略)天 | | 意外伤害医疗费 | (略)元 | 1、意外伤残:(略) 2、意外身故:(略) 3、意外住院津贴:(略) |
| | 2 | 保险义务及服务 团体人身意外险项目 1.中标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按照本项目保险协议的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未经投保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所载义务、责任分出给其他保险公司承担。 3.中标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在十日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中标人必须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5.中标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6.中标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还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中标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现更正为:
一、项目概况:
根据《关于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工作的通知》(湛老龄办〔(略)〕2号)和《关于做好(略)年湛江市“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湛老龄委函〔(略)〕1号)精神,加快推进(略)年遂溪县“银龄安康”工作。
遂溪县户籍(略)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是由政府统一出资,为本县户籍(略)周岁以上老年人向中标人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重点解决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支出补偿。
采购包1((略)年遂溪县户籍(略)周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保险生效期以保单为准,保险期限为1年 |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点的地点 |
| 付款方式 | 1期:(略)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 验收要求 | 1期:(略) |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 其他 | 其他,一、保险方式及保险期限 1.本项目为遂溪县民政局以团体投保无清单的方式向中标人投保本保险,遂溪县民政局按规定一次性付清保费,中标人出具保险合同。 2.中标人根据遂溪县民政局通过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供的本县(略)年(略)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略)周岁以上参保人数(全县共(略)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计算保险费用,在保险期间如有符合承保条件的人员增加(或减少),保险费用不变。符合承保条件的增加人员,均属被保险人。 3、计算公式:(略) |
其他商务需求
|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 | 1 | 报价要求 | 本次项目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报价表中必须填报本次项目的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肆仟玖佰壹拾元整(¥1,(略),(略).(略))为本项目为固定报价,投标单价按人民币每人每年壹拾元整(¥(略)/人/年)填报。投标总价按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肆仟玖佰壹拾元整(¥1,(略),(略).(略))填报,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 1 | 人寿保险服务 | (略)年遂溪县户籍(略)周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采购项目 | 项 | 1.(略) | 1,(略),(略).(略) | 1,(略),(略).(略) | 金融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略)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即意外伤害,可得到相应保险保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略)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以及本合同项下备案条款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因以下原因导致保险事故,中标人依约定按下列规定,给付对应责任保险金: | 保障项目 | 保障金额 | 保险费 | 保障对象 | 保障范围 | | 意外伤害身故(伤残) | (略)元 | (略)元/人/年 | (略)年遂溪县户籍(略)周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采购项目 |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 | 意外住院津贴 | (略)元/天,全年限(略)天 | | 意外伤害医疗费 | (略)元 | 1、意外伤残:(略) 2、意外身故:(略) 3、意外住院津贴:(略) 4、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略) 5、中标人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略)元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 | 2 | 保险义务及服务 团体人身意外险项目 1.中标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按照本项目保险协议的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未经投保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所载义务、责任分出给其他保险公司承担。 3.中标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在十日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中标人必须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5.中标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6.中标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还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中标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略)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及理由书,否则应予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8.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所载义务、责任转给其他保险公司承担。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原招标文件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略)年遂溪县户籍(略)周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采购项目):
|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已提交,且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2 | 签署、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 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投标文件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 4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 |
| 5 | 无效情形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现更正为: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略)年遂溪县户籍(略)周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采购项目):
|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已提交,且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2 | 签署、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 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投标文件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 4 | ★号条款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 5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 |
| 6 | 无效情形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