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广西灵山县罗凤河丰塘镇城区河段防洪整治工程设计变更进行审批的请示》(灵水报〔(略)〕(略)号)及相关材料收悉。受我局委托,广西中衡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对广西灵山县罗凤河丰塘镇城区河段防洪整治工程(项目代码:(略)
一、设计变更缘由
(略)年8月,《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灵山县罗凤河丰塘镇城区河段防洪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钦审批投资〔(略)〕(略)号)批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略)
工程于(略)年开工建设,目前完成新建防洪堤长(略)m,护岸长(略)m,码头7座,穿堤管2座,其余项目尚未建设。
广西灵山县罗凤河丰塘镇城区河段防洪整治工程因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及村庄建设边线等原因停工。变更取消的丰鑫桥至新建县道左岸段桩号Z1+(略)~Z2+(略)与原设计高程一致,英镑大桥至修竹大桥右岸段Y0+(略)~Y0+(略)农田和房屋均高于5年一遇洪水位,满足防洪要求;其余设计变更取消建设的防洪堤、护岸均不满足防洪要求。对现状未满足防洪要求的河段,由灵山县按要求做好防汛预案,配备防汛物资,丰塘镇政府负责落实具体防洪减灾工作。该工程纳入全区中小河流重点险工险段、薄弱堤段建设清单,为了解决工程遗留问题,对广西灵山县罗凤河丰塘镇城区河段防洪整治工程进行设计变更是必要的。
二、变更后工程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
广西灵山县罗凤河丰塘镇城区河段防洪整治工程变更后治理河长、起点、终点均与原批复保持一致。变更后建设内容为:(略)
同意变更后工程等级和标准按原批复工程等级和标准不变,工程等级为Ⅴ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丰塘镇镇区河段防洪标准为(略)年一遇,村庄河段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
三、工程变更设计
原则同意工程变更设计方案。
(一)取消茶油村至文峰小学段右岸防洪堤段桩号Y0+(略)~Y0+(略)格宾石笼网护岸和土质防洪堤设计。
(二)取消丰鑫桥至污水处理厂段右岸防洪堤段Y1+(略)~Y3+(略)格宾石笼网护岸和土质防洪堤设计。
(三)取消茶油村至灵风桥左岸护岸段桩号Z0+(略)~Z0+(略)格宾石笼网护岸设计。
(四)取消灵风桥至搅拌站左岸防洪堤段桩号Z0+(略)~Z0+(略)混凝土护岸设计。
(五)取消搅拌站至文峰桥左岸段桩号Z0+(略)~Z1+(略)埋石砼挡墙防洪堤。
(六)取消丰鑫桥至新建县道左岸段桩号Z1+(略)~Z2+(略)、桩号Z2+(略)~Z2+(略)埋石砼挡墙防洪堤。
(七)取消英镑大桥至修竹大桥右岸段Y0+(略)~Y0+(略)格宾石笼网护岸。
(八)修竹段、榃朴段7处下河步级方案保持不变,其余河段(略)处下河步级取消建设,修竹段、榃朴段2座穿堤管保持不变,其余河段5座穿堤管取消建设,取消俄眉桥至罗凤河左岸护岸桩号(Z0+(略))处(略)m道路、茶油村至文峰小学段右岸桩号(Y0+(略))处(略)m道路建设。
四、工程总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变更后总投资概算(略).(略)万元,较原初步设计总投资(略).(略)万元减少(略).(略)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认真落实初步设计提出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和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进行防护。
(二)项目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环保、节能设备和材料,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三)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设计和施工工期安排,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生态技术,施工期间注重保护河岸原生植被,确保项目合理实施。对跨汛期施工项目,应制定施工期安全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在建项目度汛安全。要加强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提取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四)项目工程其他内容仍按钦审批投资〔(略)〕(略)号批复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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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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