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项T6、维修工程师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维修人员,在满足技术和服务要求维修工程师人数(3人)的情况下,每增加1名得1.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原厂维修工程师的技术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或技术资质证书)复印件。可在线验证,否则不得分。修改为“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维修人员,在满足技术和服务要求维修工程师人数(2人)的情况下,每增加1名得1.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原厂维修工程师的技术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或技术资质证书)复印件。可在线验证,否则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6、投标人须提供设备主机生产商专属e学e用学习平台,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料证明文件,以保证临床能及时获取最新技术。修改为“6、投标人须提供包含该机型(IGS5)的学习平台,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料证明文件,以保证临床能及时获取最新技术。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略)、服务提供商须为本项目配备有≥3名的GE血管机维修工程师,维修工程师须经GE原厂技术培训。投标人需提供经原厂技术培训认证的技术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修改为“★(略)、服务提供商须为本项目配备有≥2名的GE血管机维修工程师,维修工程师须经GE原厂技术培训。投标人需提供经原厂技术培训认证的技术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略)、服务提供商针对服务设备必须提供基于宽带接入的、内嵌式的具备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的远程服务系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具体案例的相关截图证明。”修改为“(略)、服务提供商针对服务设备必须提供基于宽带接入的、具备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的远程服务系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具体案例的相关截图证明。”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略)、按照大型设备的管理规范要求,投标人须配有临床应用培训人员,每年提供1次设备原厂的线下培训,提供临床扫描、图像处理和相应业务拓展的专业支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经原厂培训认证的临床培训人员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可在线验证)。”修改为“(略)、按照大型设备的管理规范要求,投标人须配有临床应用培训人员,每年提供1次该机型(IGS5)的线下培训,提供临床扫描、图像处理和相应业务拓展的专业支持,投标人须配有临床应用培训人员,每年提供一次该机型(IGS5)的线下培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经培训认证的临床培训人员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可在线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