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二、评标标准” 序号 | 评审项 | 分值 | 评分内容 | 2 | 履约能力 | 3分 | 供应商具有CMA或CNAS认证认可证书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略) | 3 | 案例 | (略)分 | 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出具的项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文书的清单每满足(略)例的,得1分,满分(略)分。 注:(略) | 8 | 项目团队 | 9分 | 拟派项目团队中满足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法医临床鉴定执业资格的得5分,不满足得0分。 在以上基础上每增加1人具备相关专业鉴定能力执业资格得2分,满分4分。 注:(略) | 9 | 业务能力 | (略)分 | 投标人除一般伤情鉴定外,还可提供骨龄鉴定、成伤机制分析与致伤物推断鉴定,以及法医精神病类的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受审能力鉴定、性自我防卫能力鉴定能力的,每具备以上一项鉴定能力经验的得3分,满分(略)分。 注:(略) |
第五章采购需求“五、人员要求 ” (1)拟派项目团队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法医临床鉴定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少于3人,团队人员名单将作为合同附件,服务期限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须在7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服务人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项目团队中的鉴定人员,必须要持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医临床鉴定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五章采购需求“八、鉴定能力” 除一般伤情鉴定外,能够承担骨龄鉴定、成伤机制分析与致伤物推断等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法医精神病鉴定案件(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受审能力鉴定、性自我防卫能力鉴定等)的机构优先考虑。 |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二、评标标准 序号 | 评审项 | 分值 | 评分内容 | 2 | 履约能力 | 6分 | 供应商具有近两年((略)-(略)年度)北京市司法局公布的每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A级”结果的,得3分,满分6分。 注:(略) | 4分 | 供应商具有近两年((略)、(略)年度)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组织的每年度法医临床检验鉴定能力(满意)验证证书的,得2分,满分4分。 注:(略) | 3 | 案例 | (略)分 | 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出具的项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文书的清单每满足(略)例的,得2分,满分(略)分。 注:(略) | 8 | 项目团队 | 9分 | 拟派项目团队中满足3人具有高级(主任级)职称的法医临床鉴定(执业范围含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执业资格的得5分,不满足得0分。 在以上基础上每增加1人具备高级(含主任级、副主任级)职称的法医临床鉴定(执业范围含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执业资格得2分,满分4分。 注:(略) | 9 | 业务能力 | (略)分 | 投标人除一般伤情鉴定外,还可提供骨龄鉴定、成伤机制分析与致伤物推断鉴定,以及法医精神病类的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受审能力鉴定、性自我防卫能力鉴定能力、接受治安处罚能力/行政责任能力鉴定的,每具备以上一项鉴定能力经验的得3分,满分(略)分。 注:(略) |
第五章采购需求“四、服务要求 ”新增 ((略))供应商具有近两年((略)-(略)年度)在北京市司法局公布的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A级”结果。 ((略))供应商具有近两年((略)、(略)年度)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组织的法医临床检验鉴定能力“满意”验证证书。 第五章采购需求“五、人员要求 ” (1)拟派项目团队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法医临床鉴定(执业范围含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少于3人,团队人员名单将作为合同附件,服务期限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须在7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服务人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项目团队中的鉴定人员,必须要持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医临床鉴定(执业范围含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五章采购需求“八、鉴定能力” 除一般伤情鉴定外,能够承担骨龄鉴定、成伤机制分析与致伤物推断等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法医精神病鉴定案件(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受审能力鉴定、性自我防卫能力鉴定、接受治安处罚能力/行政责任能力鉴定等)的机构优先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