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区扩建项目检验中心专项工程(净化工程)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P(略)页评分细则供应商业绩:(略)
主要内容至少包括装饰装修、暖通及净化工程内容已清晰,为什么还有分项“(至少含有生化、免疫、微生物实验室等内容)”。采购需求:(略)
(至少含有生化、免疫、微生物实验室等内容)该项设置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其他潜在供应商参与公平竞争的行为,涉嫌为某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加分项,此项建议删除(至少含有生化、免疫、微生物实验室等内容)。
修改为:(略)
答:(略)
2.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8条项目概况中已明确“检验中心位于北区扩建项目的二层,面积约(略)㎡,含有生化、免疫、标本冷库、试剂冷库、微生物实验室、培养基配置室、试剂准备、标本制备、扩增分析、结核室、真菌室等净化区域”。设置的业绩评分条款中包含“生化、免疫、微生物实验室等内容”,是出于对投标人具备类似项目施工经验的考量,表述内容为本项目所涉及的实际工程范围,与项目实际施工内容相适应。
3.另业绩要求中已明确“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类型等内容,须提供工程量清单材料,如工程量清单材料也无法体现项目类型等内容,须另外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材料中须明确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众多企业具备同类项目施工业绩,不存在对投标人的差别待遇,不存在限制性。
综上所述,此项要求不予调整,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