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发布媒体为:(略)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投标人须在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s:(略)
4.本项目全程线上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服务专区中下载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略)
5.投标人(供应商)详阅本文件中《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须知》,并自行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下载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6.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政策。
7.本项目含有演示环节,供应商如参与演示,在评审过程中收到通知后可按照智慧云平台系统操作指南演示相关步骤远程操作;如认为远程演示不足以演示全部功能或影响演示效果的,可委托演示人员到开标现场等候现场演示。委托现场演示人员的,演示人员需携带本单位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到达开标现场等候,签到时间为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招标公告中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