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采购公告第二、三、四、八条内容现更正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3、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见磋商函):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1项。
注:(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时间:(略)
2、方式:(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略)
(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略)
八、其他
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公章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公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公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公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略)
领取CA和办理公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略)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略)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 有关本次磋商活动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代理机构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